今天立秋。但外面还是热得要命。
这种时候翻《夏日走过山间》,比开空调管用。约翰·缪尔1869年的那个夏天,跟着牧羊人走进了内华达山脉。一百五十多年过去了,他笔下的松针、溪流、星光还在那儿,安静得让人忘了外面的闷热。
一本用脚写出来的书
缪尔被称为”美国国家公园之父”,但我觉得这个称号反而掩盖了他真正厉害的地方——他能把一次野外考察写成诗。《夏日走过山间》是他在山里的日记合集,一百多篇,记录了他看到的银杉、红杉、野鹿和棕熊。
书里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,也没有刻意煽情。缪尔只是如实写下他看到的一切。最打动我的那句是:你要让阳光洒在心上而非身上,溪流穿躯而过,而非从旁流过。这不是鸡汤,是他在山里真的那样活过。
为什么夏天值得读它
我读书有个怪癖:什么季节读什么书。夏天适合读那些让心静下来的。《夏日走过山间》就是这种。缪尔的文字自带降温效果——他写冰渊边的劫后余生,写躺在松针上看云的午后,每翻几页你就觉得室温降了两度。
跟《瓦尔登湖》比起来,缪尔更轻盈。梭罗像是在思考,缪尔更像在呼吸。你不需要专注地坐在书桌前读,睡前翻两篇,通勤时翻一篇,文字的记忆留得比空调的凉气还久。
立秋该有点仪式感。我的仪式感就是重新翻开这本书,假装自己也走进了一百五十年前那个干干净净的夏天。